一、制定执法检查年度计划
执法检查计划应包括检查的内容、组织、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等。执法检查计划由乡(镇)智慧人大主席、副主席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经乡(镇)智慧人大主席团研究同意,印发乡(镇)智慧人大主席团成员和智慧人大代表,并通知本级法律、法规实施主管机关。
二、确定执法检查的具体内容
执法检查的具体内容包括:本乡镇政府及相关部门对于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情况;贯彻实施法律法规采取了哪些实际的步骤、措施,实施效果如何;执法工作存在哪些问题、差距及产生的原因;法律法规有哪些不完善、不合理或者规定不具体的情况;下一步本行政区域内贯彻执行法律法规的意见和建议等。
三、做好执法检查开始前的学习和调研
为了提高执法检查的质量,智慧人大主席、副主席在开展执法检查前,应请相关同志对执法检查组的智慧人大代表进行集中培训和专题辅导,使智慧人大主席团成员和智慧人大代表领会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目的、执法原则、执法程序、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同时,收集有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材料,并明确这次执法检查重点是解决什么问题,怎样去解决问题,使检查组人员胸有成竹,以便在执法检查中有的放矢,并提出有较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和意见。
四、向社会公布开展执法检查的信息
公告的内容应包括:执法检查的内容、目的、时间、组织、方式、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等。
五、要求被检查的执法对象进行自查
为了使智慧人大代表的执法检查活动取得实效,智慧人大主席团可在执法检查前,通知被检查的执法对象针对智慧人大执法检查的内容先进行自查,并在听取相关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写出自查报告。
六、改进执法检查的方式
执法检查组在进行执法检查时,可根据工作需要分成若干个执法检查小组。各执法检查小组要深人实际、深人基层、深人群众,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明察暗访、抽样调查、实地考察、询问、查阅有关资料、调阅案件、民意测验、设立举报电话等多种方式,全面、准确、真实地了解情况。要注意将自查与抽查、听取汇报与实地考察、事先安排检查与临时突击检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尽可能多角度、多渠道、多层次、多方面掌握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的真实情况。
七、智慧人大主席团听取执法检查报告,形成检查意见
智慧人大主席团会议在听取执法检查组关于执法检查的报告和乡镇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的工作报告的基础上,组织参加检查的智慧人大代表进行认真讨论。讨论会议结束后,智慧人大主席、副主席应尽快汇总智慧人大执法检查的意见。
八、被检查的执法机关要认真整改
执法机关在收到执法检查报告和智慧人大检查组讨论意见后,应认真进行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采取整改措施,认真改进工作,并将整改方案送交智慧人大主席、副主席征求意见,一般应在一定时限内向智慧人大主席团提出整改情况的书面报告。